中新社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称,违规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租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
北京市制定的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查处标准,是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处罚内容包括取消家庭各类保障房资格,停止发放租金补贴,退回承租住房,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和追缴违法所得等。
在住建部11号令规定基础上,北京市还要求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将违规家庭的信息记入不良信息档案,自取消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5年后再次申请且取得备案资格的,应以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为主。
《通知》提出,要加快建立完善各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制度,有关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使用公租房的信息,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抄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也就是说,承租家庭的一次转租、转借行为,将可能为其家庭成员日后的很多行为带来影响。
《通知》还提出,要求纳入北京市保障房建设计划的公租房项目,应全面采用人脸识别、智能门锁等技术,强化人脸识别等技术措施与门禁相结合,实现非承租家庭成员不得随意进入楼栋单元门。
目前,北京市各公租房项目均已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并设专人督办,逐件落实举报线索。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表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公租房转租、转借问题,发现一起严厉处理一起,形成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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