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出台的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部署采取有力有效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确定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推动惠民生扩内需;决定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针对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政策层面又释放了多项“大礼包”。比如在金融支持方面,通过3次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向金融机构提供3.55万亿元低成本资金,用于向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另外截至3月底已对约8800亿元企业贷款本息实行延期。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强调要加强就业服务。研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用好失业保险基金等政策,对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等给予倾斜支持。对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特殊支持政策。
为企业减负1.6万亿元
近一段时间以来,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渡过当前由疫情带来的暂时性难关,一直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自3月11日以来的连续6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均出现了“小微企业”这一关键词,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扶持举措,显示出政策层面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
此次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以来为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及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
在减税降费方面,采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延长交通运输和餐饮住宿等企业亏损结转年限、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等措施,加上去年减税降费政策翘尾,这些可为企业减负1.6万亿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就当前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扶助作用分析表示:“我国出台的针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更为全面,既包括增值税、社保费的减免,也包括延期纳税,加上之前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揽子优惠计划形成了协同效应。”
而在下一步工作方面,此次会议指出:要在扩大实施前期有效政策基础上,多措并举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并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研究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支持。帮扶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缓解房租、用工等成本压力。强化对困难群体兜底保障。
会议决定,对今年底到期的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实施期限。同时,降低享受政策的门槛,将鼓励类产业项目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限制比例由70%降至60%。
李旭红建议,在未来可推行的政策层面,可适当加大贴息贷款力度,同时可以根据纳税信用来进行贴息贷款的评估,降低道德风险及金融风险。同时,对多年来为纳税做出贡献的企业,可以考虑予以适当的税收返还,以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老旧小区拟改造量翻倍
近一年来,“老旧小区改造”一直是政策层面一个高频关键词。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此后陆续召开的多场高级别会议,都提及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必要性。
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就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出新的部署。会议指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今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比去年增加一倍,重点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
会议强调,各地要统筹负责,按照居民意愿,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机制,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给予倾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运营。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分析称,今年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近4万个小区,相比2019年增加了一倍,说明老旧小区改造的力度明显加大。在原来的一、二线城市改造的基础上,相关三、四线城市尤其是地级市或面临更多的改造,换而言之,后续随着改造力度的强化,相关城市的覆盖面会有所增加。
严跃进认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社会资本和居民资金等,这有助于后续更好地推动老旧小区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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